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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广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2025-03-31
  • 发布日期 2025-03-31
  • 文号 广政任〔2025〕7号
  • 有效性

广政任〔2025〕7号 广南县人民政府关于李文希等三十六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来源:广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5-03-31 17:30 浏览次数: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

县人民政府决定:

李文希  任县公安局副局长分管日常工作

梁树云  县公安局副局长(正科级)

勾永勋  县公安局副局长(正科级),不再担任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职务;

   任县公安局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大队长(正科级),不再担任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大队长职务;

李富甲  县公安局南屏派出所所长,不再担任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刑事侦查中队中队长职务;

孙泽林  县公安局莲峰派出所副所长;

金远华  县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大队大队长,不再担任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六中队中队长职务;

戴义斌  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

陆向鹏  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何跃文  县公安局南屏派出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李应恒  县公安局黑支果派出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魏红清  县公安局坝美公安检查站站长(试用期一年);

罗保龙  县公安局政治安全保卫大队大队长,不再担任县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大队长职务;

    县防治艾滋病局局长;

王艳红  县中医药管理局局长;

余学庄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督查专员(试用期一年);

    不再担任县中医药管理局局长、县防治艾滋病局局长职务;

    不再担任县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职务;

刘兴富  不再担任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综合勤务室主任职务;

陆廷普  不再担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八宝中队中队长职务;

    不再担任县公安局南屏派出所所长职务;

何锦锋  不再担任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大队长(正科级)职务;

宋代德  不再担任县公安局反恐怖(巡特警)大队大队长职务;

朱瑞超  不再担任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杜光勇  不再担任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项友元  不再担任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罗振坤  不再担任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法制室主任职务;

廖成文  不再担任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技术鉴定中队队长职务;

陆宗龙  不再担任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治安中队队长职务;

赵景刚  不再担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不再担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罗世军  不再担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莲城中队中队长职务;

王永波  不再担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珠街中队中队长职务;

祝正磊  不再担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珠琳中队中队长职务

黄英金  不再担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坝美中队中队长职务;

李建华  不再担任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大队长(正科级)职务

 

 

 

广南县人民政府

2025331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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