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政任〔2025〕7号 广南县人民政府关于李文希等三十六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
县人民政府决定:
李文希 任县公安局副局长(分管日常工作);
梁树云 任县公安局副局长(正科级);
勾永勋 任县公安局副局长(正科级),不再担任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职务;
蒋 聪 任县公安局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大队长(正科级),不再担任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大队长职务;
李富甲 任县公安局南屏派出所所长,不再担任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刑事侦查中队中队长职务;
孙泽林 任县公安局莲峰派出所副所长;
金远华 任县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大队大队长,不再担任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六中队中队长职务;
戴义斌 任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
陆向鹏 任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何跃文 任县公安局南屏派出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李应恒 任县公安局黑支果派出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魏红清 任县公安局坝美公安检查站站长(试用期一年);
罗保龙 任县公安局政治安全保卫大队大队长,不再担任县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大队长职务;
李 昌 任县防治艾滋病局局长;
王艳红 任县中医药管理局局长;
余学庄 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督查专员(试用期一年);
李 俊 不再担任县中医药管理局局长、县防治艾滋病局局长职务;
农 玲 不再担任县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职务;
刘兴富 不再担任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综合勤务室主任职务;
陆廷普 不再担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八宝中队中队长职务;
刘 林 不再担任县公安局南屏派出所所长职务;
何锦锋 不再担任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大队长(正科级)职务;
宋代德 不再担任县公安局反恐怖(巡特警)大队大队长职务;
朱瑞超 不再担任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杜光勇 不再担任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项友元 不再担任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罗振坤 不再担任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法制室主任职务;
廖成文 不再担任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技术鉴定中队队长职务;
陆宗龙 不再担任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治安中队队长职务;
赵景刚 不再担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王 超 不再担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罗世军 不再担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莲城中队中队长职务;
王永波 不再担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珠街中队中队长职务;
祝正磊 不再担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珠琳中队中队长职务;
黄英金 不再担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坝美中队中队长职务;
李建华 不再担任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大队长(正科级)职务。
广南县人民政府
2025年3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