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南县2022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广南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广南县2022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做好2022年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现将《2022年全县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按照任务分工,细化责任,加强协作,推动工作落实。
广南县2022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2022年,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州部署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与安全,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年”活动,不断深化安全生产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
(一)深入开展专题宣教活动。持续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宣教活动,各级各部门积极组织观看学习《生命重于泰山——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县委干部培训和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推动各级干部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大力推进安全发展。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引导力度,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讲活动,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守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决扛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广泛形成重视安全生产、守护万家平安的浓厚氛围。(县委宣传部、县委组织部、县应急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安委员成员单位负责)
(二)扎实推动决策部署落地生根。持续推动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强化制度性成果,不断提升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组织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非煤矿山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全面治理。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20〕35号)和《应急管理部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应急〔2020〕89号)精神,有效推动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各项任务和政策措施落地落实,加快构建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监管执法体制,提升安全防范能力水平(各乡镇、安委会成员单位按职能职责分工负责)
二、全面压实安全生产责任
(三)推动党委政府属地管理责任落地。依据《广南县人民政府领导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分工》,健全落实分级包保责任清单、对口联系责任清单、督导检查工作清单、履责登记报告清单,将履责情况纳入述职考核、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内容,健全完善县、镇、村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各级领导干部,落实到岗位和个人。(各乡镇、安委会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四)推动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落细。压紧压实各乡镇各部门安全监管责任。进一步厘清新行业、新领域、新业态的安全监管职责,按照“三管三必须”的要求和业务相近的原则明确并落实漂流等行业领域安全监管职责。精心组织开展“全覆盖”安全生产综合督查巡查,完善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分领域编制免责事项清单,公开并接受社会监督,推动“失职照单问责,尽职照单免责”落实。压紧压实县安委办责任,督促指导各乡镇和承担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认真履行安全生产属地和行业监管责任,推动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和各乡镇建立安委会或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健全完善和落实工作例会等制度,每半年至少专题研究一次安全生产工作。(各乡镇、县安委会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五)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指导企业健全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建立并落实安全生产风险主动报告制度和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通过职工(代表)大会、信息公示栏等方式向从业人员通报制度。严格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督促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严格依法履职,完善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生产责任分解到企业班组、岗位,落实到每一环节、每一个人,落实到最小单元。强化对中央、省、州在重点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督促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各乡镇、县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
(六)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追究落实到位。对发生的各类事故,尤其对风险管理措施不落实、隐患排查不到位、安全检查执法走过场而导致事故发生的,坚持“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要求,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一查到底,查明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准确进行事故定性,依法追究事故责任,加大通报约谈力度,强化事故警示教育作用。严格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调查评估等制度,督促落实事故整改措施,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坚决堵住安全生产漏洞。(县应急管理局会同县纪委监委、公安、总工会及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三、深化安全整治巩固提升
(七)深入推进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在认真总结2021年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年”工作基础上,深入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年”活动,持续推进2个专题和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城镇燃气、城乡消防等11个专项行业领域的专项整治,对专项整治中发现且未整改完成的问题隐患实行挂牌督办,落实专人负责,定期督查通报,强化工作推动,实现动态清零。认真总结三年行动成效,积极推动好的经验做法转化为制度措施,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对长期存在、反复发生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政策制度层面需要建立健全和补充完善的短板弱项,逐项推进落实,着力从根本上消除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确保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圆满收官。(各乡镇、各安委会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强化安全生产督查考核。针对重要会议、重大活动、重要节点,尤其今年召开党的二十大、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周密制定安全生产综合督查方案,有针对性地开展“四不两直”明察暗访,抓住典型事故中暴露出的突出矛盾问题,举一反三查找制度漏洞、监管盲区和短板弱项,健全完善体制机制,及时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坚持用“大概率思维应对小概率事件”原则,全力遏制安全事故发生。进一步改进安全生产考核办法,完善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奖励机制,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作为年度安全生产党政同责考核工作的重点内容,综合运用约谈通报、警示曝光、建议提醒、督导回访、巡查考核等“组合拳”,推动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措施落实落地。(各乡镇、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分工负责)
四、紧盯重点领域风险防控
(九)强化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风险防控。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方案》及省、州实施方案,深入学习贯彻《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指导督促企业严格遵守,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使用、经营、运输、废弃物处置等全过程、全链条安全管理。常态开展重大危险源集中检查督查,紧盯“两重点一重大”,深化专家指导服务,全面提升危险化学品风险管控效能。加强烟花爆竹经营市场安全监管,严格执行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六严禁”和零售经营户“两关闭、三严禁”规定,严肃查处“三超一改”和产品流向登记不规范、擅自改变经营场所等非法违法行为,严格控制烟花爆竹零售店规划布点,坚决防范烟花爆竹安全风险。(各乡镇、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十)强化交通运输领域安全风险防控。深入开展道路客货运输突出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船舶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切实提升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治理能力。持续推进“两客一危一校一货一面”以及“百吨王”、混凝土搅拌车、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治理,严查“三超一疲劳”、酒驾醉驾、无牌无证以及“大吨小标”、非法改装、违规载人等行为。深入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加快临水临崖、连续长下坡、急弯陡坡等危险路段改造整治。加大重型货运车辆安全监管力度,开展铁路、高速公路沿线环境安全治理。持续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不断优化安全生产、地质灾害、地震、汛期洪涝灾害、冬季雨雪冰冻等各类专项预案响应程序和处置流程。加强辖区省级公路常备应急抢险队伍建设,适时开展综合性应急演练。(各乡镇、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强化建设施工领域安全风险防控。紧盯高速公路、桥梁隧道以及水利、电力、公路、市政、房地产等建设工程,聚焦脚手架、高支模、深基坑、起重机械、地下暗挖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持续推进“防高处坠落”专项治理,加强现场临时用电、动火、有限空间作业和易燃易爆等安全管理和汛期、冬季施工以及重大活动期间安全防范,严厉打击违法转包、分包和违规挂靠、无证上岗等行为。加快推进房屋建筑安全风险排查整治,突出源头治理,强化违法违规建设审批清查,加强新建超高层建筑防火设计专题研究论证,定期开展既有超高层建筑和管理情况专项排查,坚决遏制房屋建筑和人员聚集场所群死群伤事故发生。强化供排水及污水处理等市政设施运行维护安全。规范物业企业安全管理行为,严格小区电动车停放充电管理,加强高处坠落、高空抛物事故预防。(各乡镇、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强化城镇燃气安全风险防控。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印发的《全国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及省、州统一安排部署,深入开展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全面排查使用燃气的商住混合体、餐饮场所、老旧小区、农贸市场和使用瓶装液化气的大排档、小吃店等,切实消除燃气管道占压、穿越密闭空间和擅自改造、使用不合格燃气灶具等隐患,着力解决城镇燃气安全中存在的问题。加强对液化气站安全检查,坚决整治液化气站违规充装和“黑气瓶”问题。推进燃气管道更新改造,严查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强化安全监管执法,加强燃气安全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全县燃气具及燃气领域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加强燃气具、燃气泄漏报警器等产品质量和燃气相关特种设备的安全宣传。将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列入全县安全生产有关综合督查巡查及考核,推动工作落实,确保整治实效。(各乡镇、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强化城乡消防安全风险防控。巩固提升消防安全三年行动成果经验,持续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进一步规范消防车道划线管理,及时清除障碍物,加强维护管理,确保消防车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畅通。加强对农村人员密集场所房屋消防安全管理,统筹开展农村地区火灾隐患治理。推进政府专职消防队(站)和微型消防站建设,配齐配强装备,提升扑火能力。强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积极组织开展灭火演练和应急疏散演习,加大消防栓、灭火器等设施设备配备,开展老旧线路、电器监测,及时排除电气故障和隐患。加强重大活动安全风险论证评估,安全、有序开展重大活动。加强监测预警,提升极端天气条件下的安全生产风险防范能力。(各乡镇、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强化工贸、非煤等其他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防控。建立安全风险研判和管控机制,严格非煤矿山基建、生产、检修作业过程风险管控,全面排查治理风险隐患,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火工品管理制度,重点整治违法违规存放、超量存储,爆破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等突出问题隐患,坚决整治露天矿山“一面墙”和不按设计开采等重大风险隐患(各乡镇、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以粉尘涉爆、有限空间作业等为重点,强化工贸企业安全隐患整治,推动重大隐患整改销号(各乡镇、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推进民爆、电力、油气输送管道、旅游、农机、水电站、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有效防控安全风险,坚决消除安全隐患。加强危险化学品相关特种设备、液化石油气气瓶、大型游乐设施等专项整治和压力容器、电梯安全质量整治提升。抓好地方电力建设安全管理,落实油气输送管道安全管控措施 (各乡镇、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强化农村安全风险防控。完善农村沼气、水窖、自建房屋等基础数据库,及时掌握底数、使用情况及现状,强化安全管控,落实通风等防范措施,对废弃的沼气池、化粪池、水窖(塘)等限期回填和拆除,做好警示提醒,坚决杜绝中毒窒息、防溺水事故发生。对农村废弃房屋全面摸底调查,建立台账,落实安全责任人,张贴警示标志,及时排危,坚决防止房屋倒塌致人死伤事故。紧盯暑期时间节点,以青少年学生和幼儿为重点,做好防溺水安全工作,争取年内不发生一起人员溺亡事故。强化安全宣传教育,充分利用村村响“小喇叭”、流动宣传车、横幅标语、电视广告等形式,加强“防火防盗”安全宣传,大力营造安全烤火取暖氛围,坚决防范烤火中毒事故。(各乡镇、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切实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十六)加强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健全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安全生产投入保障机制,推进科技兴安、科技强安,加强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平台建设和风险监测预警,做好省、州《安全生产风险防控预警信息》所涉风险的安全管控,定期开展安全分析研判,及时向社会发布重大节假日和每月安全风险提示。推进建设城市生命线工程和农村公路生命防护工程,高危行业领域全面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在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高危行业及高危岗位实行“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提高高危企业的科技水平。(各乡镇、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加强安全生产源头防控。严格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健全“两重点一重大”危化建设项目相关部门安全风险联合防控机制。严格高危项目安全准入,强化源头管控,严禁新上淘汰、限制类项目,严控新增高危风险企业项目。建立国土规划、产业布局、项目审批等联合审批制度,把牢设计、人员、设备等硬性要求,严防已淘汰高风险产能向我县转移。(各乡镇、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
(十八)完善安全生产相关制度和标准规范。落实刑法修正案涉及安全生产有关条款的司法解释,加强事前违法行为责任追究。聚焦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等重点事项,对标出台文件和制度措施,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筑牢安全底线,织密风险防控网。(各乡镇、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九)提升安全监管执法能力和水平。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精神,进一步规范和提升基层安全生产监管能力,选优配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力量,加强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安全监管专业人员配备和培训。加大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力度,健全完善分类分级差异化执法机制,突出重点行业领域、重点企业、重大隐患和第一责任人开展执法检查,严查违法违规生产经营活动。完善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专家指导服务机制。建立安全监管执法典型案件报告制度,各负有安全监管执法职责的有关部门每季度向社会公开发布一批典型执法案例,综合运用行刑衔接、警示约谈、集中曝光、联合惩戒等手段,依法严查重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推动企业安全守法生产经营。(各乡镇、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提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能力。认真宣传贯彻《广南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广南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综合性、专项性预案,加强政企应急预案衔接和常态化演练,提高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协调和现场救援实效。充分发挥消防救援队伍主力军作用,建设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安全生产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支持鼓励社会公益救援队伍发展,加强实战化演练。加快消防站点、消防供水、消防通信等公共消防设施补齐建强,加大先进适用装备和物资配备力度,组织常态化练兵备战,提升应急救援能力。督促企业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建设专兼职应急队伍,配备应急物资装备,定期开展演练和人员避险自救,全面提升企业应急救援处置能力和水平。(各乡镇、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一)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积极开展安全文化示范企业、文明企业创建,继续推动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创新开展“安全生产月” “全国消防安全日”“安全生产法宣传周”“全国交通安全日” “安康杯”竞赛等主题宣传活动,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社区宣传栏、标语板报、“村村响、户户通”等线上线下资源,加强安全公益广告播出频次和新媒体推送力度,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技能,推动全民安全意识整体提升。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鼓励群众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推动形成全社会参与安全生产“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氛围,打好安全生产人民战争。(各乡镇、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